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如何认定
济南民商律师网-商业秘密律师专栏讯: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,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,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:
(一)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,尚未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,损失数额可以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合理许可使用费确定;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为减轻对商业运营、商业计划的损失或者重新恢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、其他系统安全而支出的补救费用,应当计入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的损失。
本文内容节选自最新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本文仅作为学习交流,如有出入以正式文本为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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